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載入中

資料處理中

  • 本「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全球資訊網」上刊載之所有內容,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(如法律、命令、公務員撰擬之講稿、新聞稿等-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)外,其他包括文字敘述、攝影、圖片、錄音、影像及其他資訊,均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  • 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,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,歡迎各界廣為利用。
  • 本分局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
  • 上述「合理使用情形」,說明如下:
  1. 本分局網站上所刊載以本所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本所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,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  2. 本分局網站上之資訊,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。
  3. 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本分局網站上之資訊,引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  4.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。
  • 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;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,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,本分局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未經許可,不得移除或變更。

連結至本分局網站

  一般而言,任何網站連結至本分局網站,毋須經過本分局同意,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本分局名稱,若是連結會誤導使用者,本分局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。

本分局網站之相關連結

  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,本分局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,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,本分局不負責任。

免責聲明

  本分局網站中所有資料(包括圖檔及文字檔),著作權皆屬於本分局所有(本分局網站連結至外部之網站除外),引用本分局網站中之任何資料或連結至本分局網站任一網頁前,應先徵得本分局同意後方得引用。